陳群字長文,乃東漢太丘長陳寔之孫、大鴻臚陳紀之子。陳群歷仕曹操、曹丕、曹叡三代,先後受曹操、曹丕託孤,乃魏國重臣,官至司空。陳群為曹魏政權的禮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設有著突出的貢獻,是曹魏律法《魏律》的主要創始人。
陳群-魏-弓 | |||
陳群歷仕曹操、曹丕、曹叡三代,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,竭忠盡職,為曹魏政權的禮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設,做出了突出的貢獻。 | |||
基礎屬性 | |||
cost:1.5 | 兵種:弓 | 攻擊距離:3 | 初始謀略:76 |
初始攻擊:35 | 初始攻城:9 | 初始防禦:45 | 初始速度:44 |
戰法選擇 | |||
基礎戰法 | 反計:使敵軍單體陷入猶豫狀態,無法發動主動戰法,持續2回合 | ||
可拆戰法 | 反計:使敵軍單體陷入猶豫狀態,無法發動主動戰法,持續2回合 | ||
佯攻:使敵軍單體陷入怯戰狀態,無法進行普通攻擊,持續2回合 |